新竹市爆發霸凌事件,昨(25)日網路流傳一段名為《新竹市國高中生聯手痛毆一名國中女生》的影片,讓網友展開人肉搜索,並將打人的3名女高中生取名為「象腿幫」。而遭霸凌女學生還被逼迫簽署和解書,如果追究就得付違約金10萬。 

法院審理刑事案件,會認定當事人在非自由意志下所簽訂的和解書,可能是屬非法取得的證物,會被認定沒有證據能力。如果「象腿幫」以暴力脅迫手段逼少女簽下和解書,還可能觸犯《刑法》304條的強制罪,而暴力脅迫簽下的和解書,也毫無法律效力。 

原來的影片上傳者指出,雖然遭霸凌女學生有協同母親向學校反映,但校方卻打算「以和平的方式解決」。影片內容立即起激網友眾怒,不但多人將影片轉寄至教育部、內政部警政署、總統府信箱、馬英九總統臉書,並致電施暴者的就讀學校,還成立粉絲團,發起人肉搜索施暴者的活動。 

受害者的校方教官室表示,整起施暴事件發生於3月17日下午4時50分左右,施暴地點則位於新竹市天公壇旁的公園,隔天女學生的母親就前往學校告知相關事情經過,並送女學生去驗傷。 

教官也指出,整起施暴事件的原因疑似為感情因素,而施暴者則為3名夜校女學生,事發後施暴者有逼受害女學生寫下和解書,但警方並沒有受理,直到3月23日雙方家長一同前往西門派出所才以3600元和解,而警方則是將打人的3名高中女生函送少年法庭審理。 

律師顏瑞成接受TVBS訪問時指出,這幾名女高中生霸凌國三女學生的行為,已經符合刑法278條第3項,意圖使人重傷,但是只造成輕傷結果,還是可處5年以上、12年以下徒刑。(責任編輯:姚南宏。→對此則新聞有意見,想找姚南宏在臉書聊新聞,請點此→姚南宏微博

後續報導-少女遭霸凌 施暴者竟學爆莓拳轉手 
http://www.nownews.com/2011/03/26/340-2699980.htm 

後續報導-「象腿幫」背景不單純?疑有不法集團在校外撐腰 
http://www.nownews.com/2011/03/26/91-2699985.htm 



↓片中除了不斷傳出圍觀同學的嘻笑聲外,施暴的女生甚至以「佛山無影腳」、「玩大絕」等事不關己的語氣,邊玩邊痛毆長髮女生。(圖/翻攝網路,已經過處理) 


原文網址: 惡劣「象腿幫」逼少女簽和解書 若追究「付違約金10萬」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3/26/91-2699955.htm#ixzz1HiZGbTKr

 

 

這些人是不是太可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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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ianmin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