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存托憑證﹝ ADR ﹞指已在美國以外之證券市場掛牌交易之外國公司的股票,在美國境內掛牌銷售。 IPO ﹝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即是首次公開發行掛牌上市。
外國企業用 ADR 方式在美國上市,公司在本國必須具備上市或上櫃身分。用 IPO 方式在美國上市,公司在本國必須未具備上市或上櫃身分。
美國存托憑證﹝ ADR ﹞是一種非常有用的投資工具,對投資人來說只需開設美國本國帳戶,即可投資國際股票,無需面對複雜的國際結算問題。
1. 方便投資國外有價證券:外國人直接投資國外有價證券,往往會面臨時差、語言、交易制度等障礙,而購買存托憑證,相當於購買其國內有價證券,並依照當地交易制度與法律,可保障交易安全性及便利性。
2. 於匯率兌換上:由於存托憑證是以發行地之貨幣為計價單位,故投資人不必負擔匯率變動風險及轉換成本費用,亦可免除匯兌作業之麻煩。
3. 就法律面而言,存托憑證乃依投資人本國之法律,可避免國際法上適用法律之問題,假設持有人身故時,得經由本國法律而進行繼承或適用本國公司法規定。
4. 就交易成本及風險而言:投資人購買存托憑證較直接投資外國有價證券之成本低、時效快;且存托憑證之股利及過戶等股務作業,可由存托機構及保管機構代辦,替投資人省去許多困擾。另外,購買存托憑證可免去直接投資外國有價證券在保管及運送上的風險與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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