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沒有對與錯,只有合適不合適。銀行公會決定要求所有銀行都要重新制定全新版「產品條款宣告書」,把重點列出來,要讓客戶看得懂,買到真正了解與合適的商品。

這波連動債爭議,大多數出在「條件式保本」,也就是有可能不保本的商品,但因為「保本字眼」讓投資人誤會,未來只有100%保本才能使用保本字眼,若是條件式保本或是95%保本,都必須寫成損失率5%,或損失率最高可能達5%的字眼。

新版產品條款宣告書,就要求銀行特別要將是否保本,如何保本寫清楚。

「產品說明書落落長,我怎麼看得懂」,不少投資人這樣反映。這一波連動債銷售爭議多,主要就是商品賣給根本不懂的人,因此銀行財富管理自律規範就決定在原先完整的產品說明書之外,再增列「產品條款宣告書」,讓客戶能一目瞭然。

銀行公會上周決議,未來銷售結構型商品如連動債,銀行還要額外自己製作提供產品「摘要」,把重點統統列出來,向客戶宣讀一次,再請客戶確認後簽名。

銀行公會指出,宣告書的內容最少都要包括以下內容。一、產品風險等級;二、產品年限;三、連結標的摘要說明;四、產品流動性說明,包括閉鎖期、開放贖回期間;五、提前贖回風險,例如,是否返還原始投資本金,由發行機構視市場實際狀況決定贖回價格。

第六項必須包括的內容是:到期是否由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保障返還原始本金,就是指該連動債是否為100%保本;第七、配發收益與配息的條件,是逐年配息,還是到期一次返還客戶;第八,提前到期條件;第九、最低收益風險與最大損失風險說明;第十、其他主要風險,例如,匯率或是信用風險。最後,還要條列出申購手續費、信託管理費及通路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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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http://money.aol.tw/post/3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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